洞口县林业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负责人
一、内设股室
县林业局现内设8个股(室):
1、办公室(加挂信访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文明单位建设、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
主任:邓新水 联系电话:13975931599
2、政工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承办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股长:刘梓芳 联系电话:13574903986
3、计划财务股。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内部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肖长元 联系电话:13677427701
4、营林股(加挂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起草国土绿化有关政策,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油茶及其它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林木花卉、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华 联系电话: 13574940752
5、资源管理股(加挂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牌子)。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县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与防治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辖区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指导生态扶贫工作。
负责人:雷立文 联系电话: 13873922259
6、林政法规股(加挂林业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林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林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交办、相关部门和下级移送的案件,依法协助其他执法部门查办辖区内的涉林案件。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肖秋石 联系电话: 13973976466
7、国有林场管理股。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木材公司基本建设、改革和发展;指导和开发其资源;监督其生态林建设和保护,组织、审核和报批国有林场年度限额采伐的下达和实施检查。
负责人:罗伦君 联系电话:13973976456
8、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落实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联系人:余光辉 联系电话: 15526039810
二、二级事业机构:
绿化委绿员会办公室、林木种苗站(加挂速生丰产林基地站牌子)、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加挂森林病虫测报站牌子)、国有林场管理站、林业基金征管站、洞口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加挂洞口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牌子)、洞口县集体林权改革办公室、洞口县林权交易中心、林业信息中心。
三、下属单位:
(一)、国有林场主要职责:依法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及其它资源;对其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狩猎场等单位进行统一管理;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发挥示范作用;兴办林场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联系方式:
1、罗溪林场(罗溪省级森林公园)联系电话:0739-7290006 0739-7290888 单位地址:洞口县罗溪瑶族乡
2、月溪林场联系电话:0739-7930038 单位地址:洞口县月溪乡
3、大湾林场联系电话:0739-7222378 单位地址:洞口县洞口镇
4、桥头林场联系电话:0739-7280035 单位地址:洞口县毓兰镇
5、桐山林场联系电话:0739-7240087 单位地址:洞口县山门镇
(二)、森林消防中队联系电话:0739-7227119 单位地址:洞口县洞口镇
(三)、木材检查总站联系电话:0739-7222360 单位地址:洞口县洞口镇
(四)、木材公司联系电话:0739-7222467 单位地址:洞口县洞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