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加大改革支持力度 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
政策解读:加大改革支持力度 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 中国绿色时报3月25日报道(记者 王钰)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印发。为深入了解《方案》和《意见》在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等方面作出的改革部署,《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进行了专访。 记者: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启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这项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连维良: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目标,一是保护生态。明确生态功能定位,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护好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生态功能持续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高。二是保障民生。着力改善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发展替代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三是创新体制。理顺各方关系,实现政企事分开,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剥离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办社会的职能,创新内部管理机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4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2005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公布了《解释》,并规定自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解释》内容如下: 为依法惩治破坏林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 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 驯养、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繁殖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 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 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 ...
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国林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行动计划》
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国林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行动计划》前 言. 1
一、林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现状.. 3
(一)林业遗传资源的范畴. 3
(二)多样性状况. 3
(三)受威胁状况. 4
(四)保护与利用成效. 5
(五)问题与挑战. 7
二、林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战略.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8
(三)战略目标. 9
三、林业遗传资源保护重点领域与行动计划. 9
(一)重点领域1:林业遗传资源调查、监测与信息化建设. 9
行动1:开展林业遗传资源调查编目. 10
行动2:建立完善的林业遗传资源监测评估体系. 10
行动3:制订林业遗传资源标准体系. 11
行动4:建立林业遗传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11
(二)重点领域2:林业遗传资源收集与保存. 11
行动5:确定林业遗传资源保存优先物种. 11
行动6:加强林业遗传资源原地保存. 11
行动7:加强林业遗传资源异地保存. 12
行动8:加强农林兼(间)作树种遗传资源保存. 12
(三)重点领域3:林业遗传资源评价与可持续利用. 13
行动9:开展林业遗传资源评价. 13
行动10:推进育种、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经济林:以生产果 ...
洞口县林业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负责人
洞口县林业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负责人一、内设股室县林业局现内设8个股(室):
1、办公室(加挂信访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文明单位建设、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
主任:邓新水 联系电话:13975931599
2、政工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承办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股长:刘梓芳 联系电话:13574903986
3、计划财务股。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内部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肖长元 联系电话:13677427701
4、营林股(加挂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起草国土绿化有关政策,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 ...
洞口县林业局机构职能
洞口县林业局机构职能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县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并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生态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依法承担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县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 ...